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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
非洲商标注册
坦桑尼亚商标注册
坦桑尼亚商标概述
1、坦桑尼亚是由【坦噶尼喀】和【桑给巴尔】两个部分组成的联邦[敏感词],实行一国两制的商标注册制度。其中坦噶尼喀是是坦桑尼亚的大陆部分,桑给巴尔是岛。两个地区组成了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,但两个地区的商标有独立的商标体系, 商标互不保护, 因此, 坦桑尼亚商标注册需要在两个地区单独注册。
2、1998年7月1日起,坦桑尼亚实施《商标法》。
3、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各自的商标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,官方语言为斯瓦西里语、英语。
4、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, 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。
5、坦桑尼亚采用尼斯分类,只接受一表一类申请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字母
申请方式

坦桑尼亚是《TRIPS协定》《巴黎公约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,暂未加入《马德里协定》或《马德里议定书》,故坦桑尼亚商标注册只能通过“单一国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

有效期和续展

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7年;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办理续展,宽展期为6个月(宽展要额外收费),续展有效期为7年。

所需材料

1.商标图样;

2.具体类别及商品/服务项目;

3.申请人名义及地址;

4.委托书;

5.若声明优先权的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。

申请流程
01
主要流程

申请-审查-公告-核准-发证。

02
申请

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;

03
审查

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、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;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;

04
公告

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,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;

05
核准发证

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,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。
顺利的话,整个申请周期大约需要6-12个月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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