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亚洲专利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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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途径
1、巴黎公约
2、PCT国际申请 -
申请语言
蒙古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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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期限
自申请日起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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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制度
审查程序具体包括形式审查、实质审查、登记、公开申请、授予专利权。
蒙古专利局在受理日起20日内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,审查期限经申请可以延长。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开。
自申请注册日起2个月内可以申请享有优先权。申请优先权的需要提供一份书面描述书、在国外的相关申请文件以及国际检索报告或初步审查报告。自专利公开日起3个月内,没有人提起专利异议的,授予专利权并予以登记注册。
蒙古发明专利可以转换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,转换前的申请日即为转换后专利的申请日。
1、申请文件:包括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附图、摘要 、摘要附图;
2、申请信息: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及邮编,申请[敏感词],联系人等;
3、如果要求优先权,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(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提交);
4、宣誓书及委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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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途径
1、巴黎公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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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语言
蒙古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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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期限
自申请日起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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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制度
审查程序具体包括形式审查、实质审查、登记、公开申请、授予专利权。
主管局在受理日起20日内对专利或者外观设计进行形式审查,审查期限经申请可以延长。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开。自专利公开日起3个月内,没有人提起专利异议的,授予专利权并予以登记注册。
1、申请信息: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及邮编,申请[敏感词],联系人等;
2、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:申请人应当提交立体图(展开图)和六面视图(即主视图、后视图、左视图、右视图、俯视图和仰视图) 七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。
3、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;
4、如果要求优先权,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;
5、 宣誓书及委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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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途径
1、巴黎公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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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语言
蒙古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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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期限
自申请日起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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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制度
审查程序具体包括形式审查、实质审查、登记、授予专利权。
专利局在受理日起1个月内对实用新型进行形式审查。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开。自专利公开日起3个月内,没有人提起专利异议的,授予专利权。在授予专利权日起1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。
1、请求书
2、说明书
3、权利要求说明书
4、摘要
5、附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