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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
亚洲商标注册
柬埔寨商标注册
柬埔寨商标概述
商标制度
  • 商标法

    柬埔寨现行商标法规主要是基于2002年2月7日颁布的《柬埔寨王国商业标记、商标名称和不公平竞争行为法》。知识产权部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,官方语言为高棉语、英语。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。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,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,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。

  • 申请原则

    柬埔寨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但某些情况下,也可以以“在先使用”主张商标权。

  • 保护期限

    柬埔寨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,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;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,宽展期6个月;续展有效期10年。

  • 官方语言

    高棉语/英语

  • 使用要求

    每5年向知识产权主管当局报告使用或未使用情况,没有报告的,该商标将被取消。

  • 注意

    柬埔寨要求申请人在注册后第5~6年主动提交商标使用或未使用声明;该国采用先核准注册发证再公告异议的流程,与国内区别较大,在拿到注册证后还要密切关注商标在异议期的动向;若在公告期内被异议成立,即使已拿到注册证书商标也不能生效。

申请方式

柬埔寨是《巴黎公约》的缔约国,也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的成员国,故柬埔寨商标注册可以通过“单一[敏感词]注册”或“马德里国际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

申请流程
01
商标查询

在柬埔寨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,并由专业人士对要申请的柬埔寨商标进行分析和评估,确保商标在柬埔寨注册的可能性,以提升柬埔寨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。

02
商标申请

根据柬埔寨商标局官方编制的文件提交相对应的资料。

03
形式审查

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、商标图样、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;符合规定的,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。

04
实质审查

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、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、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。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,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告知驳回理由。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,否则,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,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。

05
商标公告

经审查,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,便会在柬埔寨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,自公告日起转为商标异议期。

06
商标注册核准

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,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。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( 如果没有驳回、异议等情况出现) 大概需要24-36个月。

所需材料

1、商标图样;

2、商品或服务的分类;

3、申请人姓名及地址;

4、若声明优先权的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;

5、委托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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